?
投資 干貨 消費 評論 學院 滾動
風投 科技 創(chuàng)業(yè) 業(yè)內(nèi) 要聞
女子遛狗不拴繩致他人車輛受損 判賠車主汽車維修費7000余元
發(fā)布日期: 2021-03-25 08:36:16 來源: 京報網(wǎng)

女子遛狗不拴繩,狗在與其他狗嬉鬧時橫穿馬路,撞到行駛中的車輛,不僅導(dǎo)致狗受重傷,他人車輛也受損。事后,車主將狗主人告上法庭請求賠償。日前,房山法院依法判決狗主人賠償車主汽車維修費7000余元。

家住北京房山的王女士飼養(yǎng)了一只金毛犬。2020年8月的一天傍晚,王女士遛狗時沒拴繩。當金毛犬與另一只狗嬉鬧時,離開了王女士的視線,后該金毛犬突然從路邊竄向馬路,與李先生駕駛的小轎車相撞,造成李先生的車輛受損,金毛犬受重傷。

就雙方責任和賠償問題,二人無法達成一致,于是,李先生將王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賠償自己汽車維修費、車輛損壞貶值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萬余元。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王女士在遛狗時,沒有給金毛犬拴繩,也沒有牽領(lǐng)它。王女士作為動物管理人沒有對金毛犬采取安全措施,也未盡到管理義務(wù),對于金毛犬給李先生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應(yīng)承擔賠償責任。另外,王女士也未舉證證明李先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故王女士應(yīng)向李先生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房山法院判決王女士賠償李先生汽車維修費7000余元。收到判決書后,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記者 張宇 通訊員 崔妍)

關(guān)鍵詞: 女子遛狗不拴繩 判賠
24小時熱點 精彩推薦
資訊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