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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被害人父親:該案將于本月27日開庭
發(fā)布日期: 2022-01-21 21:05:17 來源: 澎湃新聞

1月21日20時許,“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的父親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21日19時許,他接到云南西雙版納中院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該案件將于1月27日開庭。

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這與他21日下午接到的電話通知不同,當時法院工作人員稱是將再次召開庭前會議。

李先生稱,目前他暫未收到法院傳票。屆時他將去往云南參加庭審。

1月21日晚,澎湃新聞多次致電云南西雙版納中院,截至發(fā)稿暫未接通電話。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勐??h公安局2020年8月4日通報,李某月從江蘇南京到達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縣于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并埋尸。

同年9月11日晚,勐??h委宣傳部官方公眾號發(fā)布勐??h人民檢察院通報,該院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準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澤青、張晨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文強以涉嫌盜竊罪批準逮捕。

據(jù)開屏新聞2020年12月報道,該案曾由西雙版納州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師向警方提出應(yīng)對洪某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

李先生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他在這起案件中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希望能到庭參加庭審。

2021年12月17日,該案原定在西雙版納中院開庭。在原定開庭日期的前一天下午,李先生接到法院通知稱,原定的開庭取消。該案被害方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法院表示,因為2021年12月17日要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原定庭審時間推遲。

關(guān)鍵詞: 被害人 將于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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