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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衛(wèi)東委員:學生抑郁癥篩查不能“一檢定性”
發(fā)布日期: 2022-03-07 10:19:56 來源: 澎湃新聞

全國政協(xié)委員、南通大學校長施衛(wèi)東擬在全國政協(xié)十三屆五次會議上提交提案,建議抑郁癥篩查納入學生體檢后應注意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去年11月,教育部對政協(xié)關于進一步落實青少年抑郁癥防治措施的提案進行答復,明確將抑郁癥篩查納入學生健康體檢內(nèi)容。施衛(wèi)東認為,操作中要注意保證篩查結果準確性、保護學生隱私。

“目前診斷精神疾病還缺乏準確的工具和程序,主要通過考察患者行為、功能作出。教育部關于學生抑郁癥篩查的方案提出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使用PHQ-9量表,但精神專科醫(yī)生診斷抑郁癥時只是把量表作為參考,尤其是青少年情緒狀態(tài)不穩(wěn)定,不同時間做同一個量表答案各異。”施衛(wèi)東說,在人的精神領域,病與非病、正常與不正常沒有明確界限,差別只在程度不同,單靠體檢篩查很難準確劃定,更難隨時掌握從“病”到“非病”的演變,“部分學生如果被貼上‘抑郁癥’的標簽,容易受到排斥、孤立,給精神健康、學習生活帶來不利影響?!?/p>

未成年人的隱私保護同樣值得關注。施衛(wèi)東提出,精神疾病長期被污名化,患者、家屬病恥感嚴重。篩查納入體檢后,如果對被確診或疑似學生的隱私保護得不好,會加重其心理負擔,甚至增加自殺、自殘的可能。教育部有關方案提到“對測評結果異常的學生給予重點關注”,但具體措施不明確,落實時存在走偏的可能,“如果給測評異常的學生貼上無形的標簽,在集體活動、考試資格、成績統(tǒng)計等方面另眼相看,甚至擔心會出事而勸退、變相勸退,將帶來二次傷害。”

施衛(wèi)東建議,教育部、衛(wèi)健委等應制定適合不同年齡段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篩查量表,結合學校表現(xiàn)、家庭日常、設備診斷等判別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采用多次篩查,不搞“一檢定性”,提高準確性。改進對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診斷用語,淡化抑郁癥“疾病”的概念。篩查體檢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隱私保護,可考慮以學年為單位,學生及家長可自主選擇時間、醫(yī)院,醫(yī)院對結果異常者“點對點”告知,嚴格限定學校獲知篩查結果的知曉范圍。教育部門還應出臺篩查體檢明細規(guī)程,制定學生心理健康隱私保護辦法和隱私泄露追責機制,并明確對測評異常的學生給予的“重點關注”具體辦法,杜絕變相歧視、區(qū)別對待等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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