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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分子方仲賢拒捕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入獄9個月
發(fā)布日期: 2022-04-07 12:20:57 來源: 海外網(wǎng)

方仲賢(港媒資料圖)

據(jù)香港“東網(wǎng)”報道,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涉嫌購買大批激光筆,遇警截查時逃跑,并在警方檢取證物前重設手機。他早前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今(7日)在香港區(qū)院被判入獄9個月。

此前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黑暴分子于2019年8月多次包圍深水埗警署,時任浸大學生會會長的方仲賢被休班便衣警務人員目睹在深水埗購買10支激光筆,被截查時逃跑,更在醫(yī)院將移動電話重置。方仲賢后來被控在公眾地方持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罪受審。

香港區(qū)域法院法官2022年2月9日裁定,方仲賢拒捕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成立,并強調(diào)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大部分情況下會判監(jiān)。法官指出,檢獲的激光筆放入電池后,射程可達20米至50米,可令眼睛或皮膚受損,是極度危險物品,亦可用作照射建筑物外墻壯大聲勢、照射警方攝錄機破壞感光組件、擾亂警員心神等不同用途。

關鍵詞: 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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