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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欠款父親被催侵擾安寧銀行道歉-全球焦點
發(fā)布日期: 2022-12-11 08:30:56 來源: 央廣網


【資料圖】

□本報記者 張雪泓

□本報通訊員 王曉華

兒子信用卡欠款未還,銀行能否催收其父?近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糾紛,某銀行及其信用卡中心被認定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及隱私權。

法院查明,由于張先生的兒子信用卡未按時還款,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及其委托的金融公司數次撥打張先生的電話催收欠款。張先生認為,銀行信用卡中心侵犯了他的個人信息權和隱私權。銀行信用卡中心、金融公司實施變相催收,嚴重破壞了自己的安寧。張先生訴至法院要求銀行及信用卡中心、金融公司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公證費4080元、精神損失費1元。

某銀行及信用卡中心稱,他們是從張先生之子申請信用卡所填信息中獲取到張先生的信息,是合法收集信息,未侵犯張先生隱私權。撥打電話是正常催收信用卡欠款,系合法催收。銀行沒有把信息泄露給金融公司,與金融公司是監(jiān)管允許下的委托催收關系。

法院認為,張先生的涉案手機號碼屬于其個人信息,應作為隱私予以保護。銀行信用卡中心未經張先生同意利用其手機號碼催收欠款,違反了相關監(jiān)管規(guī)定,構成對張先生信息的違法使用,領用合約條款并不能成為免責理由。金融公司雖撥打了張先生的手機,但系通過銀行系統(tǒng)功能撥打,且均未能接通,其行為尚未獨立構成對張先生信息及隱私權的侵害,不承擔法律責任。

據此,法院判決銀行及其信用卡中心向張先生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公證費4080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庭后表示,民法典規(guī)定,公民的個人信息及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個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等,隱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本案糾紛即由對個人信息的不當使用所引發(fā),某銀行雖通過合法渠道獲取了張先生的手機號碼,但其對信息的使用超出了張先生的授權范圍,且使用該信息的方式侵擾了張先生的生活安寧,因此同時構成對張先生個人信息權益和隱私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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