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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母女鳩占鵲巢20年,北京西城法院:立即騰房、支付58萬_當前速遞
發(fā)布日期: 2023-06-09 19:37:01 來源: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資料圖片)

“第三者”母女鳩占鵲巢20年,北京西城法院:立即騰房、支付58萬

周女士的丈夫婚內出軌,與他人同居十年,去世前還訂立遺囑把自己所有的夫妻共同房產份額遺贈給“第三者”的女兒。憑借這份遺囑,“第三者”的女兒來爭房產,輸了官司還賴在房子里不走,逼得古稀之年的周女士打官司要房子。北京西城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判決,判令被告母女二人立即騰退返還房屋,并支付20年來的房屋占有使用費58萬元。

周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結婚幾十年,生了一雙兒女。自2001年開始,王先生與他人同居,居住在他與妻子共有的位于西城區(qū)的一套住房里,直至2011年去世。

丈夫去世后,周女士和兒女辦理了繼承權公證,確認王先生在該房屋中的遺產份額由周女士繼承。

這時候,“第三者”的女兒韓女士卻和周女士打起了官司。她拿出一份王先生訂立的遺囑,王先生表示身故后將屬于自己的房產份額留給韓女士。

2020年,韓女士向法院起訴,要求涉案房屋所有權的50%份額歸其所有。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先生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同居,違反了我國倡導的一夫一妻、夫妻互相忠實的基本道德義務與倫理要求,也違背了基本的社會道德規(guī)范、違反公序良俗。而韓女士之所以成為房產份額的受遺贈人,與其母親和王先生同居有因果關系。如果這樣的行為得到支持,就會變相使有違社會公德的行為免于追究,損害他人合法利益。因此,法院以王先生的遺囑內容有違公序良俗為由認定其無效,駁回了韓女士的訴訟請求。

輸了官司后,韓女士和母親還繼續(xù)居住在案涉房屋內,周女士一家多次催促二人騰房也無濟于事。周女士只好提起訴訟,要求二人立即騰退返還房屋,并支付20年來的房屋占有使用費。

西城法院審理后認為,此前的生效判決已經確認王先生所立遺囑無效,周女士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權人,而韓女士與母親沒有合法依據(jù)在此居住,應盡快將房屋騰退返還給周女士。此外,法院還認為,二被告入住案涉房屋,切實損害了周女士作為產權人的經濟利益。法院參考北京市房地產年鑒中公布的案涉地段的歷年租賃成交均價,酌情確定被告母女二人向周女士支付20年來的房屋使用費共計58萬元。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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