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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吃自助餐 剩余菜品要多收一人餐費合適嗎?
發(fā)布日期: 2023-08-09 07:34:33 來源: 三秦都市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讀者謝女士反映,近日她和愛人在西安民樂園附近的孫記二樓老火鍋店用自助餐,用餐前交了50元押金,用餐結束后,商家將剩余菜品稱重,結果超過200克,要求按照商家規(guī)定多支付一人的餐費。

謝女士認為,盡管吃自助餐剩余都會適當加收費用,但具體剩余多少克、加收多少錢,這些信息在大廳和押金小票上均未明確告知。商家張貼告示的位置在大門上,由于大門向外推開,顧客進門時很難看到。她提出可以根據(jù)菜品價格支付一部分費用,但商家表示堅持按照規(guī)定多收一人餐費。

8月8日,謝女士告訴記者,經(jīng)新城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協(xié)調(diào),認為商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最終退還了她的押金。不過,她對此仍有疑問,吃自助餐剩余多少克應該額外加收費用,具體應該加收多少費用才是合理的?

記者咨詢了陜西志辰律師事務所的劉憶恒律師。劉律師表示,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反食品浪費法》,同年,國家發(fā)改委等四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反食品浪費工作方案》,其中規(guī)定,餐飲服務經(jīng)營者應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支持自助餐服務單位實施對消費者浪費行為適當加收費用的措施”。具體的收費標準沒有規(guī)定,根據(jù)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則,餐飲服務經(jīng)營者在店內(nèi)張貼告示可以視作提供餐飲服務的約定條款,消費者前來消費的行為應當視作對該條款的認可。同時,告示應當張貼在容易看到的位置,或由店員進行告知,以確保每位來店的消費者能夠知悉其中內(nèi)容。

本報記者文晨



來源:三秦都市報

編輯:楊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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