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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guī)!北京擬出臺車牌搖號新政 無車家庭成“最大贏家”
發(fā)布日期: 2020-06-29 14:41:26 來源: 國是直通車

北京市交通委今天下午一口氣發(fā)布了三個針對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和指標配置的征求意見稿。

這一舉措讓“搖搖無期”的北京市民直呼:“是兒童節(jié)送給北京無車‘超齡兒童’最好的節(jié)日禮物”。

也有市民對這一措施表示不意外。此前,北京政協(xié)委員王燕慶在兩會期間提交的《關于解決京籍市民購車出行問題的提案》提出京籍無車家庭,第一輛車無需搖號,直接分配購車指標;非京籍已不在北京工作人員的京牌,理應收回等建議。王燕慶還有一個身份是中共北京市昌平區(qū)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

無車家庭成“最大贏家”

雖然,王燕慶提出的“京籍無車家庭,第一輛車無需搖號,直接分配”,在征求意見稿中未能“如愿”。但相比原有政策,征求意見稿對“無車家庭”照顧力度加大。

三個征求意見稿分別是《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和《關于一次性增發(fā)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細看意見稿,擬出臺“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大幅優(yōu)先向“無車家庭”配置指標、擬在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向“無車家庭”增發(fā)2萬個新能源指標等舉措,讓無車家庭成此次修訂意見稿的“最大贏家”。

具體來看,意見稿和既有政策相比,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調整:

一是在原有個人可以繼續(xù)參加搖號,申請資格、流程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

在新能源指標方面,80%新能源指標將優(yōu)先向“無車家庭”傾斜配置;而在普通指標搖號中簽率方面,將采取家庭積分的方式,賦予“無車家庭”遠高于個人的中簽概率。這也是本次征求意見稿最核心的內容。

為何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主要是因為這幾年個人參與搖號的人數(shù)不斷增多,普通車牌中簽率持續(xù)走低,北京最新的一期搖號有近3000人搶一個指標,中簽率低至0.03%;個人輪候的新能源指標所需時間也不斷加長,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則測算,新能源小客車指標新申請者需排隊至9年以后才能獲得。

實際上,有的家庭一輛車都沒有,有的個人或家庭卻擁有多輛車,車輛指標分配極為不平衡。這種不均衡催生了很多灰色交易和違法行為。比如,非法租售指標、離婚買賣指標、購買皮卡車違規(guī)改裝等。

從2011年起至今,北京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已有9年。9年間,北京市交通委共收到50萬條關于搖號的意見、建議,排在首位的就是“能否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搖號”。因此,征求意見稿的政策變化,也算是呼應民眾訴求。

二是一人只能選擇一個更新指標。換句話說,原有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在車輛更新時,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但多余車輛指標可以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

三是指標配置的頻率也發(fā)生變化,由原來的每兩月配置一次,改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四是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現(xiàn)有政策規(guī)定,個人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的,應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但從這些年的施行情況看,一是出于個人主客觀原因導致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申請更新指標,對個人造成重大損失;二是許多不急于新購置車輛的個人,不得不趕在時限到期前申請更新指標,不利于實現(xiàn)調控政策關于放緩機動車增速的目標。

因此,征求意見稿擬取消這一時限,方便市民根據(jù)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同時起到減少存量小客車,減輕道路擁堵、停車矛盾和生態(tài)環(huán)境壓力的作用。但是,一旦申請到更新指標以后,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不變。

作為此次政策變化的最大受益者,“無車家庭”如何申請,怎樣積分,成為關注的焦點。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須有一位家庭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需要滿足現(xiàn)行的申請條件。同時,主申請人是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以家庭為單位填報申請,家庭申請人總數(shù)不少于2人,所有家庭申請人須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在多部門聯(lián)合通過的情況下,參與家庭指標配置。

當前,隨著大數(shù)據(jù)等高新技術在政務領域的創(chuàng)新應用,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具備了技術和數(shù)據(jù)基礎。審核過程中,除了數(shù)據(jù)比對核驗,還將引入公證服務。如有造假情況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申請普通指標搖號的,將與個人同池搖號。家庭總積分即為該家庭或個人的申請編碼出現(xiàn)在搖號池中的次數(shù);申請新能源指標的,按家庭總積分由高到低確定,總積分相同時,以家庭申請人中最早在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注冊時間的先后排序。家庭獲得指標后,所有家庭申請人十年以內不得再次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就此,北京以積分分配公共資源的政策庫里,又多了一項小客車車牌指標分配。

在積分方面,征求意見稿將家庭積分引入,并設置了積分規(guī)則。

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于個人的中簽概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jù)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yōu)先配置。

而在計算個人積分時,對家庭申請人以往參與過搖號的次數(shù)或輪候的時間均轉換為積分進行累加。

計算家庭總積分時,一是夫妻雙方都在搖號的中簽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簽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際數(shù)多的,中簽倍率高。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

家庭申請人已參加普通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shù)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按其開始輪候時間距離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申請的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shù)合并加分;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shù)。

根據(jù)積分規(guī)則,以一個“三世同堂”的大家庭為例,家庭申請人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2名子女及雙方父母共三代8人,其中有4人正參加搖號,個人階梯數(shù)均為5。

值得注意的是,參與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其他申請人,也必須具備現(xiàn)行的小客車申請條件,但不要求是否有駕照。

關鍵詞: 北京 搖號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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