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 干貨 消費 評論 學院 滾動
風投 科技 創(chuàng)業(yè) 業(yè)內(nèi) 要聞
非法收集患者的個人信息 7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均獲刑
發(fā)布日期: 2020-12-09 08:32:33 來源: 北京日報

一些知名大醫(yī)院專家號一號難求的現(xiàn)狀,在男子田某、金某等人眼中成了賺錢的商機。他們注冊運營公司,找人開發(fā)預約掛號的APP在手機應用平臺推廣,并組織客服人員將APP獲取到的就醫(yī)患者信息非法提供給號販子,以此賺取服務費。記者獲悉,金某、田某等7人被西城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3年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的徒刑,并處罰金。

兩年前,男子田某和金某相識。金某提議注冊一家公司,將北京大醫(yī)院周邊的號販子組織起來,開發(fā)網(wǎng)絡平臺收集想要掛號的患者資料給號販子派單,從中賺取提成。兩人一拍即合,注冊了公司掛在金某名下,田某負責實際運營。接著,田某雇傭軟件技術人員張某、祝某、孫某三人,開發(fā)設計“北京預約掛號”等APP軟件,并在各大手機應用平臺予以推廣。平時,APP軟件的日常技術工作由公司職員任某負責,“95后”女員工石某則負責十余名客服人員的培訓和管理。一名從北京預約掛號APP接單的號販子說,僅他一人在兩年時間里,就搶了3000多個號,共收取服務費30余萬元。

西城法院審理后認為,田某等人未經(jīng)醫(yī)院許可及官方的授權擅自設立預約掛號收費網(wǎng)站,非法收集患者的個人信息,且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況下將患者的個人信息提供給號販子,從中謀利。7名被告人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均已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法院根據(jù)7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認罪情況等情節(jié),判處主犯田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35000元。金某等其他6名從犯分別被判2年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記者 孫瑩)

24小時熱點 精彩推薦
資訊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