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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實控人操縱自家股票被罰 券商沒有權(quán)利把股票強平
發(fā)布日期: 2021-12-07 09:13:06 來源: 北京商報

新美星實控人操縱自家股票被罰,這種實控人操縱自家股票的事情究竟是極個別行為,還是大股東的通病?3倍的處罰還是有些偏低,本欄認為,必須用極其嚴厲的處罰來禁止這種操縱行為。

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新美星實際控制人何德平因操縱自家股票獲利4800萬元被證監(jiān)會處罰,擬處罰金額1.44億元,并10年市場禁入。

本欄認為,大股東或者高管沒有解禁、沒有預告減持的股票就不應該進行股份質(zhì)押。如果質(zhì)押了,券商也沒有權(quán)利把不符合減持政策的股票強平。

董事長親自操縱股價,天然就具有內(nèi)幕交易的特征,因為董事長幾乎沒有辦法證明自己不清楚公司尚未公開的信息,而這些信息又往往對股價具有重大影響,董事長如果買賣自家股票,必然是趨利避害,最后的結(jié)果就是董事長高拋低吸,其他投資者追漲殺跌,最終董事長勝利大逃亡,其他投資者一地雞毛。

如果投資者知道一直是董事長在和自己進行對手交易,恐怕100個投資者有99個都不會玩,但問題的關(guān)鍵是,投資者并不清楚屏幕后面的究竟是董事長還是其他投資者,于是大家在認為自己是“在一個公平的市場里用自己的知識和判斷”進行交易的時候,董事長卻用的是尚未公開的信息,那普通投資者哪有什么勝算?

于是問題來了,3倍的處罰到底少不少?本欄認為還是少,換位思考,如果你是一個董事長,你知道股價即將上漲或者下跌,那么你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一股不買也一股不賣嗎?恐怕想要做到這一點,需要監(jiān)管強有力的震懾,現(xiàn)在的3倍處罰,依然偏輕。從數(shù)學上說,操作三次,被抓住一次也是不虧的。那么,基于此,會不會有董事長繼續(xù)鋌而走險呢?

證監(jiān)會雖然積極作為,但從事內(nèi)幕交易的特殊人群卻十分狡猾。比如有些董事長,不會用自己的賬戶去進行內(nèi)幕交易和操縱股價,在現(xiàn)在這個市場里,想要適當隱藏自己的身份還是有可能的,而證監(jiān)會想要證明張三的賬戶是董事長在使用,這事也是很難的。

所以本欄說,證監(jiān)會想要確定董事長在進行內(nèi)幕交易和操縱股價,其實并不容易,董事長自己對此也心知肚明,于是董事長用概率來策劃違規(guī),證監(jiān)會努力用高科技來提高識別率,但是3倍的處罰意味著證監(jiān)會的查處率要達到33%才能讓違法者失去收益,但達到這個比例是相當困難的。

那么如果不能大幅增加查處率,最好的辦法就是增加處罰倍數(shù),如果處罰足夠狠,那么從數(shù)學上看,違規(guī)的損失就會大于預期收益,這樣董事長也就不愿意去冒險操縱自己股價了。

比如,對于董事長、實控人等特殊人群,只要涉及內(nèi)幕交易,就給出10倍的重罰,而且終身市場禁入,這樣才能讓他們感到害怕,從而不敢再去做這些違法違規(guī)的事情。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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